案情介绍:40多岁的农民水某,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,想去上海做个小生意养家糊口。2008年7月,他租了X公司的两间120平米的房子,在A路10号(现已经改成12号)。由于地理位置不好,基本没生意,水某当时只想租一间,但公司要求要租只能租两间。由于看中将来该处会开商场,水某顶着资金压力租了两间,其中一间空了一年半。承租时,水某提出想租5年,但公司只同意将租期定为一至两年,称以后可以续租。由于房屋租期到2010年7月30日,因此2009年春节前水某找X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,就和出租方谷谈提前续租的事。这时,该公司经理由之前的林经理换成谷经理。谷经理的回复是房租上涨,要等到年后谷量再签。由于谷经理答应...